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陕国税发[2003]15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陕西 发布日期 2003-01-14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01-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