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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1999]172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1999-09-0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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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9-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国税发[1999]1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下发的《关于推行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皖国税发[1999]167号)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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