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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8〕22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8-04-28

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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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各委办厅局、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发布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对各级政府提出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新要求。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制定政府会计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改革方案》的重要成果,是服务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有效实施绩效管理。

二、强化宣传,营造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工作,介绍政府会计制度制定的背景、原则、意义以及与现行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重点介绍与现行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宣传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广大行政事业单位自觉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加强培训,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学习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安排专项培训,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采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组织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轮训,创新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实现培训工作全覆盖,确保2018年年底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时、系统地掌握相关内容。

四、积极指导,保证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充实实务经验,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指导,引导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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