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欠缴税金核算方法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宁地税发[2001]17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宁夏 | 发布日期 | 2001-11-26 |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欠缴税金核算方法的通知》(国税函[2001]第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和要求,对欠缴税金如实进行核算反映,以确保欠缴税金数据的真实、完整。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欠缴税金核算方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