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如何执行哈政办发[2000]16号文件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哈地税发[2000]127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黑龙江 | 发布日期 | 2000-07-04 |
各分局、县(市)局、发票所:
哈政办发[2000]16号文件规定,我局利用征税网络代征有税企关系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这项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各分局要按各区政府的实施方案确定具体代征办法,市局暂不做统一规定,在实施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