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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税总办函〔2018〕96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8-03-08

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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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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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税总函〔2017〕162号)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按照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印模(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8年3月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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