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财税[1998]31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1998-05-11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8-05-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8年3月19日财税字[1998]59号)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