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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3]9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山西
发布日期
2003-01-12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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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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