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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2]26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2002-12-2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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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12-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国税函[2002]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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