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文(文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内地税字[2004]292号 |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 有效与否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2002-10-17 |
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文(文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4]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