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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会[2014]10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4-02-21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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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2-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4年2月17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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