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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新华书店“安徽图书发行中心”项目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税目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政三字[1996]348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1996-09-25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新华书店“安徽图书发行中心”项目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税目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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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09-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委关于文化、新闻、出版类税目注释的规定,现将省计委计基字[1996]37号通知下达的省新华书店“安徽图书发行中心”项目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税率明确如下:

    安徽图书城建设规模25000平方米,设计概算6000万元。其主体工程中:图书市场、样本书库和业务用房等设施,适用“图书发行网点”税目,税率为0%;干部培训业务用房适用“教学设憝”税目,税率为5%。附属工程(附属楼)税目为“综合类”,适用税率为15%。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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