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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财税字[1995]49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1995-02-09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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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02-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处(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92号《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94)财税字第092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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