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省本级)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3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8-06-19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支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年初各项重点任务,经研究,现下达你厅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3825万元(具体内容和金额详见附件),相应增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用于省级标准规划编制、课题研究、第三方评价和调查以及宣传等方面。
请你厅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对涉及设备购置、软件开发、课题研究等方面的支出,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