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202号《国家税务总局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