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3 | 发文文号 | 财预〔2019〕183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79014。该项补助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0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5〕122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提前下达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情况表
财 政 部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提前下达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