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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0]42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0-11-1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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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876号)转发给你们,并作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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