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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昆明卷烟厂部分牌号卷烟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烟财联[1999]32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1999-08-08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昆明卷烟厂部分牌号卷烟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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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8-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昆明卷烟厂:

    你厂《关于请求审批“特醇翻盖大重九”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政字[199 9]23号)、《关于请示审批“84mm扁盒醇香云烟”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政字[1999]36号)及《关于请示审批“94mm”柔和茶花“(十六支装)卷烟价格的请示》均已收悉。经对上报卷烟生产成本的审核,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对卷烟计税价格核定的有关要求,现将你厂上报卷烟计税价格批复如下:

    一、84mm硬条 翻盖特醇“大重九”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00支)7500.00元。

    二、84mm硬条 翻盖特醇“云烟”(扁盒)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 00支)9750.00元。

    三、94mm硬条 翻盖“茶花”(16支装)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 00支)6375.00元。

    四、上述牌号卷烟计税出厂价格从1999年8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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