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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晋地税流字[1997]39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山西 发布日期 1997-09-0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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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9-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1997]3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一九九七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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