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醋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8-05-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醋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1998年3月3日财税字[1998]43号)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