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欠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show_icon=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鲁地税发[1999]17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山东 | 发布日期 | 1999-12-05 |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欠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