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署税[1993]142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3-11-16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3-11-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鼓励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一九九三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调整2898个税目的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凡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时后申报进口的货物,按调整后的税目税率执行。请各关于收到本文之日对外公告。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