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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工厂免征所得税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1995]18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5-03-2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工厂免征所得税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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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03-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财政局、燕山支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8号《关于校办工厂免征所得税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京税二(1994)26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中的有关条款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工厂免征所得税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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