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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字[1996]65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6-12-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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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12-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我国远洋渔业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1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1994、1995年度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照顾。地方远洋渔业企业是否参照执行,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从1996年1月1日起,远洋渔业企业应按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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