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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的通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津国税流[1999]11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天津 发布日期 1999-03-29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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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3-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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