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0]1037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0-12-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0-12-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请示》(皖国税发〔2000〕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合九铁路运输费用中的“铁路货物运费”和“代收国铁运费”,其性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号)中列举的准予抵扣的运费项目相同。因此,对合九铁路的上述两项铁路运费,可列入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