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法规库
课程安排
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青财税[1998]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1998-02-10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8-02-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各市、区财政局、地税局、市属各地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82号)文《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