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答复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工商市字[1999]第283号
法规类型 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9-11-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答复

null

发布日期:1999-11-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9]第283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培训体育经纪人员及核发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局开展体育经纪资格认定的试点工作。外省市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你局举办的体育经纪人员培训班,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6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市字[1997]第1)的规定核发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经纪 资格证书,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希望你局注意总结经验,将试点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