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2]14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2-04-14 |
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关于广东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粤国税函[2002]201号)精神,同意广东发展银行2001年度向其所属分支机构南京分行提取总机构管理费40万元。南京分行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准予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