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吉省价检[1999]1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吉林 | 发布日期 | 1999-05-05 |
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计价检[1999]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