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军用特种车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发[1998]33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1998-12-1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军用特种车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8-12-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成都、泸州、内江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军用特种车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7号),现摘转如下: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决定对生产企业1997年度内按军品作价原则作价并销售给军队内部使用的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生产企业名单附后。对已经征收入库的由应免税产品负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款,可在企业以后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中抵顶,对用于免税产品的进项税额应从企业以后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附件:1997年准予免税的产品清单(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