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津国税流[2000]1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2 |
有效与否 | 天津 | 发布日期 | 2000-04-04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2000]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