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桂国税函发[1996]293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西 | 发布日期 | 1996-11-0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1996年10月7日国税发[1996]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关于修订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已于1996年9月2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议定书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议定书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