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对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进行年检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00]1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2000-03-2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对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进行年检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0-03-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函[2000]43号)的要求,除要按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做好联合年检工作外,还应对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进行年度验证。市局研究决定,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验证工作,自2000年4月1日至5月31日在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受理、审核。外国企业办理验证时需携带税务登记表及税务登记证副本。请各单位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间通知各外国企业参加年检。各单位务必于6月10日前,将《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验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局征管处。

    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二OOO年三月一日鲁地税函[2000]43号)(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