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税务文书资料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闽国税征[1996]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福建 | 发布日期 | 1996-06-04 |
各地、市县(区)国税局、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规范税收法律文书,资料,促进税收征管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税务文书资料。现将有关规范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全部税务文书资料规范成10个环节共205种文书式样(详见附录)。今年涉税的有关各种文书、资料都必须统一选择使用。
二、统一后的文书资料管理将采取统一格式、分级印制的办法。各级税务机关确实工作需要的,可自行增加一些表、证、书。但省局统一的文书资料的格式、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省局将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加强文书资料的管理工作,并每年进行专项检查。
请遵照执行。
附:统一税务文书、资料目录统一税务文书目录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