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47 | 发文文号 | 沪财会[2014]41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14-04-28 |
本市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财政部近期印发了《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2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需要试点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