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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冀财税字[1997]2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1997-01-22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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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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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8号文件《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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