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财预字[1997]4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1997-04-13 |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22号)《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