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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桂财税字[1997]14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广西 发布日期 1997-04-2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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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4-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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