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冰铜适用税率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云国税增字[1995]3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2 |
有效与否 | 云南 | 发布日期 | 1995-07-27 |
大理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冰铜适用税率的请示》(大国税流字(1995)第3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金属焙烧矿是将金属矿采选产品焙烧或燃烧,脱去其水份、硫、砷等矿物杂质而提高其金属含量(品位)的金属矿产品,冰铜是硫化铁与硫化铜的合金或硫、铁、铜的一种化合物,属冶炼中间产品,不属于金属焙烧矿,其适用税率为17%。
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