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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财税[2002]851号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2002-11-0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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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11-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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