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0]237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西 发布日期 2000-12-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0-12-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2000]1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地要主动与当地新闻媒体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有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的宣传工作。

    二、《通告》由区局统一负责印制,年底前逐级发放各地,要求在2001年1月1日前在各级国税机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张贴。并在2001年1月纳税期期间向所有一般纳税人发放。

    三、各地要加强推行力度,按区局每季度下发的推行计划,安排辖区内一般纳税人参加培训和进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安装工作。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