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新兴铸造厂偷税案的公告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地税稽告字[2001]38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2001-09-19 |
该单位2000年度销售收入挂往来帐,少计销售收入20910.46元;管理费中列支人寿保险费5680.00元,两项合计少缴企业所得税7179.42元,形成偷税。吕梁地区交城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四十条之规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责令该单位限期补缴企业所得税7179.42元,加收滞纳金990.76元,并处以罚款1000元。目前,税款、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