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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补宜春市粮油储运站等企业纳入我省地方商品储备公司(库)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
166
发文文号
赣财法【2014】36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西
发布日期
2014-06-17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补宜春市粮油储运站等企业纳入我省地方商品储备公司(库)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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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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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地税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59号)要求,经审核,增补宜春市粮油储运站、江西宜春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宜春天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纳入我省承担地方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直属库名单。上述企业可按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17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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