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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突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函[2002]5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2002-05-2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突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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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5-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突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4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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