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农业部关于调整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2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5-07-10 |
为适应新形势下草原防火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预防草原火灾,按照《草原防火条例》规定,根据草原植被状况、重要设施和生产要素变化情况、草原火灾发生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等,我部对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布。
各地要根据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积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因灾设防,夯实物质基础,强化防火措施,确保草原防火安全。
附件: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表
农业部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