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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问题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新国税流字[1995]5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新疆 发布日期 1995-07-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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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07-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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