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对依据《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的在京企业及个人减征房产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税外字[1991]358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1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1-05-21

关于对依据《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的在京企业及个人减征房产税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1-05-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对外税务局:

    为有利于对外开放,进一步促进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平衡与国内企业及个人的房产税税负水平,经研究,对在京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在京机构、场所和外籍个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房产,依照《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计征的房产税,从1991年1月1日开始至1993年年底止,按应缴纳的房产税额给予减征30%的照顾。

    今后,如有新的房产税政策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1991年5月2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