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25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03-02-1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02-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通知》(重治办发[200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办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7号)的规定,我市国税系统收取的票证工本费直接填开《税收完税证》和《缴款书》划入中央金库。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