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工商企字[1994]27号 | |
法规类型 | 工商法规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4-02-03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精神,在国家期货交易法规颁布前设立期货经纪公司,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我局办理登记注册(包括国发[1993]77号文件下达以前,各地已上报我局,尚未核准的期货经纪公司)。
请各地初审时按此办理。